《长照法》 立院今三读通过 公布后2年实施
《長照法》 立院今三讀通過 公布後2年實施
因应台湾高龄化社会,《长期照顾服务法》今(15)日在立法院院会,由副院长洪秀柱敲槌后三读通过,国民党立委在议场内高举标语欢呼,并大喊「长照法通过,呷老免烦恼」。此法确立长期照护机构、长照人力品质的规范,并将长照家庭纳入保障规范,并提供支援与津贴。未来只要身心失能达6个月以上,在生活及医事需要长期照顾者,可透过长照机构聘请长照人员或外籍看护,获得完善照顾。
此法通过后,为整合相关资源予以缓冲,将于公布后2年实施,预计有76万失能者及其家庭受惠。三读通过条文明定,应设置长照服务发展基金,基金额度至少新台币120亿元,分5年拨充编列。基金来源包含政府预算拨充、烟品健康福利捐、捐赠收入、基金孳息收入和其他收入。国内目前有超过76万名失能者,平均每位失能者需要1.4人照顾。